蒋莉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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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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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赠与与夫妻约定如何界定?

发布者:蒋莉圆律师|时间:2017年04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649人看过

问:我丈夫不肯跟我协议离婚,我想就财产问题跟他协商,如果达成协议有效吗?

蒋律师:这个问题需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涉及夫妻赠予,如果是你丈夫将其个人财产赠与给你,那么你如果要取得所有权,不动产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动产必须交付于你,否则签订赠与合同后,你丈夫可以随时撤销,但如果办理公证手续的,赠与合同不可随意撤销。二是涉及夫妻财产约定,如果是对各自财产、共同财产、部分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的,签订书面协议,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所以,需要分别对待,实务中因为对“夫妻赠与”与“夫妻财产约定”理解不同,存在同案却不同判的结果,为了最大限度避免风险,律师建议争取办理公证手续。另外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只有在办理离婚登记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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