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成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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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发布者:曹成明律师|时间:2020年08月17日|分类:合同纠纷 |318人看过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决定解除同居关系,现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相关经过

甲方与乙方经人介绍相识,于      月开始建立同居关系至今,双方并未进行婚姻登记。         日,双方育有   (下称该子女),现该子女跟随   生活。双方确认该子女系自已非婚生亲生子女。

现因双方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故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扶养等问题达本协议。       

二、子女抚养

解除同居关系后,该子女归     抚养,    愿意承担抚养费,标准为每月   元,按月支付直至该子女成年为止。其余费用由   独自承担,  不得另行再向    主张除上述约定好的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

非抚养方享有随时探视该子女的权利,但探视之前应提前通知抚养方。抚养方应保证另一方的探视权,不得无故阻挠。       

三、双方确认同居期间没有共同财产,各自名下的财产保持变。

四、同居期间双方无共同债权,也没有共同债务存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与对方无涉。

五、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与生活,否则须赔偿对方  元人民币。

六、双方确认,上述协议是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愿意共同遵守,不得反悔。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见证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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