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牵动千万父母之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公布,并于同日实施。校车运营由此纳入了特别法调整范围,为校车安全划出了一条清晰的底线。但笔者认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不能全部寄托在《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更重要是需要我们全社会来共同呵护。
首先,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需要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校车安全条例》对生产厂家、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都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赋予了法定的义务。与此同时,也对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赋予了相应的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严格执法,监督义务人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法定义务履行到位,将纸上制度变成现实生活中的调控机制,推进法的实施,才能真正遏制校车安全事故频发。
其次,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需要广大居民、村民真心支持。从广东的校车与被一大货车撞出一个直径1米的大窟窿,到甘肃正宁幼儿园校车与卡车相撞致使20人死亡,在这一起又一起的学生交通安全事故背后,折射的是广大居民、村民的冷漠和是对生命的轻率。校车超载、车况差、道路条件不好等影响学生交通安全的因素,我们看在眼里,却选择了沉默,我们寄希望于自己的运气好,各种悲剧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正是由于这种对违法行为的默许,对公共设施隐患的漠视,为各种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成就了条件。假如,我们能多一份关心,多一份正义,在违法行为、安全隐患出现之初就予以指正,用行动支持职能部门执法,相信校车会更安全些。
再次,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需要社会加大农村的扶持力度。近年来,受教育布局调整的影响,中小学生上学路途变远。在交通不便的农村,农用车、报废车接送学生,客用车超员承载的现象比比皆是,更有甚者是三五个学生拼钱搭乘摩的。在这乱象纷呈的学生上学放学交通背后隐藏是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黑车、报废车等违法营运存有市场关键就在价格低廉,农民家庭可以承受得起。单纯运用“堵”是难以根治农村中小学生上学交通乱象。全社会都来关注农村,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扶持力度,才是解决问题的长远之计。
生命是宝贵的,它对任何人来说都只有一次。我们哀叹含苞待放的生命凋落,更需要实际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