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两个人自愿的结果,离婚也最好是双方同意。在现实中,夫妻离婚一般都是采用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来解决的。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有很多,一般离婚起诉针对的比较多的是财产问题,那么离婚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一、离婚起诉必备材料有哪些
(一)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四)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五)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四种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具体如下:
1、重婚的,重婚,不仅触犯刑法,还要对配偶造成的精神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的。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第46条第四项还规定遗弃家庭成员可诉请离婚损害赔偿。遗弃可能会造成对方身体上、精神上之损害,受害配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三、离婚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