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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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没到期,可以留置债务人的物品吗?

作者:宋晶律师时间:2016年03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43次举报
2016-03-28

债务没到期,可以留置债务人的物品吗?

案例:林某的轿车因交通事故损害,林某将该车辆送至维修厂修理,但是当林某到该维修厂取车时,发现维修厂所开的修理费用过高,林某感到该维修厂故意抬高价格,因此拒绝付款。维修厂称如果林某不支付维修费,就不能拿走车,双方因此发生争执。那么,维修厂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解答: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维修厂对于林某轿车的占有,系因双方建立了承揽合同关系而拥有的合法占有,因此在林某拒绝支付修理费时,维修厂有权留置林某的轿车。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宋晶律师,女,汉族,现为青海齐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业务专长: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青海-西宁
  • 执业单位:青海齐光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610120********7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债权债务
青海齐光律师事务所
1610120********76 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