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没到期,可以留置债务人的物品吗?
案例:林某的轿车因交通事故损害,林某将该车辆送至维修厂修理,但是当林某到该维修厂取车时,发现维修厂所开的修理费用过高,林某感到该维修厂故意抬高价格,因此拒绝付款。维修厂称如果林某不支付维修费,就不能拿走车,双方因此发生争执。那么,维修厂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解答: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维修厂对于林某轿车的占有,系因双方建立了承揽合同关系而拥有的合法占有,因此在林某拒绝支付修理费时,维修厂有权留置林某的轿车。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