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莹律师
郑晓莹,资深律师,主办:婚姻家事、财产分割、劳动纠纷。
13266828885
咨询时间:07:00-23:00 服务地区

纠纷处理环节的刑事法律风险——其他纠纷处理类

作者:郑晓莹律师时间:2023年06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7次举报

【涉及的罪名】 非法拘禁罪 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

实践中企业也可能采取其他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如以信访、媒体宣传等方式,以获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关注、直接与相对人交涉等,但若行为失当或者过激过限,严重影响、侵害他人或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三十八条。

【防控建议】

1、企业应通过正当途径反映诉求,不以缠访、闹访等不正常方式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或国家机关工作秩序

2、企业应使用和解、调解等平和方式解决纠纷,防止冲突升级引发犯罪。


原创不易,转载请注明出处。

若有法律问题,可电话联系,郑晓莹律师及其团队为您解决:13266828885




郑晓莹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0年
  • 13266828885
  • 广东联睿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优于56.9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24分 (优于64.8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版权所有:郑晓莹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5576 昨日访问量:6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