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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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是否可以随意转?

发布者:郑晓莹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5日|分类:公司法 |309人看过

公司章程对此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按照法定,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内部股东转让可以随意转,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应以书面形式将股权转让的条件告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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