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钦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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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王钦权律师」离婚调解案例:巧用调解方案,当事人顺利取得子女抚养权且免除对方抚养费负担

发布者:王钦权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29日 41人看过 举报

2026-07-29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详细情况

男女双方自由恋爱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名婚生子,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生活观念、日常相处模式差异持续产生矛盾,长期沟通不畅,感情逐步破裂,无和好可能。男方作为原告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求包含解除婚姻关系、取得婚生子抚养权,并合理划分子女探视安排。女方到庭应诉,认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意离婚,但初期在子女抚养、探视时间分配上存在分歧。男方日常稳定照料孩子起居学习,拥有固定住所与稳定收入,能够为子女提供持续稳定成长环境;女方同样关爱孩子,但双方对于抚养费承担、每月探视时段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法院受理该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开展多轮调解工作。我方代理原告参与调解沟通,结合男方抚养优势、子女长期生活现状,向女方释明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逐步协调探视周期、抚养费承担事宜,反复梳理双方诉求平衡点,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一致书面协议,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全部约定内容。

初步判断

本案夫妻双方均认可感情破裂,离婚基础不存在争议,核心争议集中在子女抚养配套安排。原告长期陪伴子女成长,具备稳定居住、经济条件,由其直接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孩子生活、学习稳定。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法院处理抚养权纠纷以保障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最大化子女权益为核心标准。女方享有法定探视权,双方仅需协商确定合理探视时段。综合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日常依附情况,我方预判通过法院调解,能够实现原告取得抚养权的核心诉求,同时可协商约定抚养费、探视细则,无需通过判决解决纠纷。

案件难点

本案主要难点在于探视时间、抚养费承担两项内容难以快速达成共识。女方希望增加每月照看孩子时长,担心离婚后与子女相处时间大幅缩减;男方顾虑频繁探视打乱孩子正常学习作息,且双方就抚养费支付标准、支付周期分歧明显。其次,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波动较大,容易因过往生活琐事产生争执,难以理性沟通。同时,调解需兼顾双方情感需求与子女成长规律,既要保障女方法定探视权利,又不能损害孩子稳定生活节奏,需要反复平衡双方诉求,寻找双方均能接受的折中方案,调解沟通耗时较长。

案件证据梳理

本案提交证据分为四类:一是婚姻关系证明材料,证实双方合法婚姻关系,是提起离婚诉讼基础;二是子女身份材料,证明婚生子身份信息,作为抚养权分割依据;三是男方抚养优势证据,包含自有房产证明、稳定收入流水、日常接送孩子、照料生活学习的记录,佐证男方长期实际照顾子女;四是前期沟通记录,证明双方长期存在感情矛盾,夫妻感情无修复空间。全部证据围绕感情破裂、男方适宜抚养子女两大核心方向提交,客观真实,为调解协商提供事实支撑。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抚养,女方无需承担抚养费;自当年 10 月起,女方每月第一、第三个双休日可照看子女。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法院确认后即时生效,双方婚姻、子女抚养、探视事宜一次性妥善处理,无后续争议。

律师个人点评

本案是典型以调解方式圆满化解的离婚抚养权纠纷,整体处理过程充分体现家事案件调解优先的审理原则。首先,家事纠纷不同于普通商事案件,掺杂大量情感因素,单纯判决容易激化双方矛盾,甚至影响后续子女探视、抚养事宜,调解能够最大程度缓和对立情绪,本案中双方最终平和达成约定,避免亲子关系、双方关系持续僵化。其次,抚养权归属判定核心始终围绕未成年子女利益,我方代理过程中重点梳理当事人长期照料子女的客观事实,以此为沟通切入点,更容易取得对方与法官认可,相比单纯口头主张更有说服力。再者,抚养费、探视权可由双方自愿协商灵活约定,法律并未强制要求未抚养一方必须支付抚养费,在双方达成合意且不损害子女权益前提下,法院均可予以确认,本案中女方免于支付抚养费的约定合法有效。同时本案也体现简易程序在家事案件中的高效优势,立案当日完成调解出具文书,极大缩短当事人维权周期。整体来看,在家事离婚案件中,合理运用调解机制,结合客观抚养证据平衡双方诉求,既能实现当事人核心诉讼目标,也能最大限度降低离婚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兼顾法理与情理的最优处理方式。

相关法律建议

第一,离婚纠纷优先选择调解途径,调解可自主协商抚养权、探视、财产、抚养费细节,方案更贴合自身需求,且流程更快、矛盾冲突更小,判决则由法院依法裁量,自主性较低。第二,若主张子女抚养权,日常留存照料子女的各类凭证,如接送记录、消费流水、陪伴照片视频、学业沟通记录等,可直观证明自身抚养优势。第三,探视权、抚养费均可自由协商,可根据双方经济、时间情况约定免除抚养费、固定探视周期,约定内容写入调解书具备强制效力。第四,家事诉讼保持理性沟通,避免情绪化争执,减少矛盾激化,便于快速达成调解。第五,调解协议务必将子女抚养、探视、费用等全部事项清晰列明,避免条款模糊引发后续二次纠纷,调解书生效后双方需严格依约履行。


王钦权律师,211、985重点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毕业,复合的学历背景,现担任多家企业和个人的法律顾问,自执业以来,秉承正直...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浙江和品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52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工程建筑
浙江和品律师事务所
1330120********52 法律顾问、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