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调整工资?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形进行探讨。
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了调整工资的协议,即双方都认可本次工资的调整,那么此种情况下是合法有效,即相当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原先的劳动合同进行了变更,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二是企业单方面调整工资,主要有争议的是降低劳动者的工资。首先,该行为是用人单位单方减少自身的义务,是对原劳动合同的一种违约行为,此时劳动者作为守约方,对该违约行有权同意或不同意。如果劳动者不同意,那么用人单位如果按减少后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一旦认定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则劳动者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次,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规定,通过与职工代表大等形式协商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的情况下,是有权对工资进行调整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协商程序,没有出台调整方案,没有通知员工,没有向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则该项工资调整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因此,用人单位需要调整员工工资的,不能任性,否则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