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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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和加班的区别

发布者:王永胜律师|时间:2020年06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9022人看过

1、《劳动法》中并没有值班的定义只有加班的相关规定。值班一般是指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它临时性的值守工作,如果值班还是从事本职工作的话,就属于加班。


值班是指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2、加班和值班的区别:


(1)工作内容不同。加班是指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是指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从事的活动,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


(2)工作强度不同。加班一般由于工作量大或时间紧迫,劳动者无法在正常时间内完成生产任务,不得不通过延长劳动时间的方法,来弥补时间的不足。而值班一般没有太大的工作量,有事则忙,无事则闲,一般都有较多的时间休息。


(3)法律规定不同。加班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加班程序、加班报酬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而值班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多由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等予以自行规定或约定。


那值班可否要求支付加班费呢?上面已经分析了值班和加班的区别,如果值班按加班的要求支付加班费是没有法律依据。值班只需要支付值班津贴即可,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其本身制定的规章制度确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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