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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会不会随船舶一并转移

发布者:王永胜律师|时间:2021年10月29日|分类:债权债务 |328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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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抵押权会不会随船舶一并转移

债权人将船舶抵押的债权全部转移或者部分转让的,船舶抵押权随之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七条 船舶抵押权设定后,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被抵押船舶转让给他人。

第十八条 抵押权人将被抵押船舶所担保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他人的,抵押权随之转移。

二、船舶抵押权办理程序

(一)受理

1、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完整的,受理人予以受理并审核。

2、对依法不需要申请或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受理人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不需要申请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受理人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签字。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应当当场或5个工作日(收存材料的)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印章的《海事业务补正通知书》。

5、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一份)上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签注日期,受理人经审查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将原件退回申请人。

(二)办理与告知

1、审核同意后,将《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送达申请人或通知申请人领取。

2、审核不同意的,将《不予海事行政审批决定书》送达申请人或通知申请人领取。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海商法》的规定,船舶抵押权设立后,抵押权人将被抵押船舶所担保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他人的,抵押权随之转移。受让人债权的同时取得船舶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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