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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解除合同后档案怎么处理

发布者:王永胜律师|时间:2021年10月23日|分类:劳动纠纷 |97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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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企员工解除合同后档案怎么处理

国企员工解除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在15日内办理档案的移转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国企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国企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国企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后,用人单位不得扣留员工档案,需要在15天内办理完成档案的移转工作,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转移的,员工有权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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