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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X诉曲靖市XX人民医院美容纠纷一案

2015年11月05日 | 发布者:刘荣广 | 点击:1558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陈X经过第二次双侧乳腺注射丰乳材料取出手术后,症状并未好转,于2010年1月到昆明法医院进行司法鉴定,陈X的伤情被鉴定为重伤。2010年4月陈X通过记者朋友找到了云南亮剑律师事务所医疗法律事务部的律师,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描述

奥美定丰胸致伤残,患方维权成功

陈X诉曲靖市XX人民医院美容纠纷一案

案情回放:

陈X于2005年3月到曲靖市XX人民医院做丰乳手术,手术过后陈X一直感到身体不适,于2008年4月至曲靖市XX人民医院烧伤科检查治疗,曲靖市XX人民医院对陈X进行了双侧乳腺注射丰乳材料取出手术后,陈X症状并未好转。2009年4月陈X在次来到曲靖市XX人民医院曲靖市XX人民医院入院治疗,曲靖市XX人民医院对陈X实施了第二次双侧乳腺注射丰乳材料取出手术,经过十天的治疗陈X出院。

陈X经过第二次双侧乳腺注射丰乳材料取出手术后,症状并未好转,于2010年1月到昆明法医院进行司法鉴定,陈X的伤情被鉴定为重伤。2010年4月陈X通过记者朋友找到了云南亮剑律师事务所医疗法律事务部的律师,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论案:

查看了陈X带来的书面材料,材料包括第一次做丰乳手术的手术同意书和手术费的收据,以及之后在该院两次做丰乳材料取出术的一些住院凭证,在患者提供的所有证据材料里缺失第一次做丰乳手术的注射材料的说明,这一点引起了律师的注意,金XX律师通过查找资料咨询医疗美容专家对陈X所讲的丰胸材料进行了查证,才发现陈X说的让女人“挺美”的奥美定实际上就是一个定时炸弹。

奥美定又称聚丙烯酰胺水凝胶,俗称人造脂肪,是一种无色透明类似果冻状的液态物质。经国家药监局审批,在我国医疗整形美容界,被作为长期植入人体的软组织填充材料,用于注射隆胸、丰颞(太阳穴部位)、隆颊、隆臀等美容术。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是一种化学合成物,构成它的单体有剧毒,而化合物无毒性,但注入到人体内后,可能会分解,产生剧毒。由于能在人体内分解成剧毒单体分子,毒害神经系统,损伤肾脏,对生命循环系统造成伤害,世界卫生组织已将这种物质列为可疑致癌物之一。1999年12月经国家药监局批准试生产,2000年12月正式批准生产。1999年底2000年初至今,广东地区共有10万人次接受了注射式丰胸。保守估计全国30万人注射了这种产。注射了奥美定(或类似奥美定的注射物)后,其中部分胶体物质渗入胸肌内及腋窝,并且该物质会不断地侵入乳房腺体组织,从而导致各种病变。如果一旦出现并发症,约15%的注射物将抽不出来。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数据显示,2002年到2005年11月,他们共收到与注射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有关的不良事件监测报告183份,其中隆乳161例。不良事件的表现包括:炎症、感染、硬结、团块、质硬、变形、移位、残留等。另据《联合早报》报道,根据香港整形及整容外科学会的资料,香港最少有53名妇女在过去两年注射聚丙烯酰胺水凝胶隆胸后,出现痛楚变形等状况,最少有6名因出现不良反应最终要将乳房切除。这些女性中,约90%是在中国内地接受的注射。

2006年4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做出决定,撤销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医疗器械注册证。从即日起全面停止其生产、销售和使用。

奥美定的危害还表现在通过哺乳危害婴儿,奥美定被哺乳期的婴孩吸吮入口,进入小孩体内长期存留。并且,注射隆胸患者在孕期和哺乳期,身体抵抗力下降,胀奶易发生感染,增加发生急性乳腺炎的几率,而在这两个时期发生感染,医生处理起来非常棘手,术中的麻醉和术后的抗生素都可能引起胎儿畸形。

陈X是在2005年3月进行丰胸手术的时候,医院以奥美定这种材料作为注射材料是否属于违规操作呢? 2006年4月奥美定才被禁用,但是无论如何陈X的损伤是由于注射奥美定引起的,我们也决定接下这个案子,决定与医院进行一场诉讼较量。

诉前准备:

2010年5月金XX律师带着陈X及其亲属到远在一百多公里的曲靖市麒麟区封存和复印陈X的病历,在复印病历的时候金XX律师发现在所有的病历中病没有发现陈X第一次到医院做丰胸手术的病历资料,金XX律师再三询问院方医务科的人员,得到的解释是陈X的手术属于美容科的手术,也就是属于门诊手术,是没有病历记录的。

封存和复印病历的当天,金XX律师以医疗人身损害赔偿为案由到当地法院立案要求医院赔偿陈X各项费用共计18万余元,在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的同时也向法院提交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抢在医院(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之前提起医疗过错鉴定,希望得到一个客观公正的鉴定结果。

案件进程:

2010年7月9日,按照传票通知解XX、金XX两位律师与陈X及其家属同曲靖市XX人民医院的代理人到当地法院。麒麟区法官就此医疗纠纷如何做鉴定的问题征求原、被告双方的意见,作为患方的代理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我们历来的主张做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而医院却申请法院做医疗事故鉴定,两方各持己见,最后解XX律师的一通精彩的发言让法官确定了本案的鉴定走向“做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

关于做医疗过错鉴定的发言

首先,院方做医疗事故鉴定的目的证明此事不属于医疗事故,我方同样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我们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构成医疗过错,所以原告要求做医疗过错鉴定,完全没有必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被告方执意要做医疗事故鉴定的话,就是被告方自认此事件构成医疗事故,就是被告方对构成医疗事故的自认。

其次,我们也在昆明多家大型医疗结构担任法律顾问,深知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内部运作,此鉴定纯属于医院的“亲友团”,若不是患者的肚子里面留着手术刀或者纱布,一般都不可能认定为医疗事故。为一个直言不讳的法律职业者,作为一名律师,我不得不说我信不过医学会这个鉴定结构,我希望法院也本着对查明案件事实负责的态度,为双方指定司法鉴定结构对此事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在此次协商中,医院仅承认他们只对陈X做过两次丰乳注射材料取出的手术,矢口否认陈X的注射丰胸手术是在曲靖市XX人民医院做的,所以院方也没有提供任何陈X做丰乳手术的材料。面对院方的狡辩,我们当庭向法庭出示了陈X到曲靖市XX人民医院做手术的手术同意书和医院的收费单据。医院在查看了我们出具的证据原件的情况下,仍然不承认对陈X实施过丰胸手术,患方律师当庭提出申请法院要求医院提供医院的公章以及2005年2月至4月份的留存的票据,申请对医院的公章和票据与陈X手中盖有医院公章的手术同意书和收费单据做文检鉴定,当庭向法院提交了文检司法鉴定的申请书。之后,法院通知双方鉴定将在一个月在鼎丰司法鉴定中心以后开始启动。

谈判协商:

在第一次开庭以后,医院多次通过法院与金XX律师电话沟通希望与陈X通过调解协商解决此事。作为律师我们认为在被告医院不承认对陈X做过丰乳手术的情况下,被告医院对本案中最起码的事实都要狡辩情况下,本案就没有协商解决的基础。为此金XX律师一直以医院不承认曾经对陈X做个手术为由认为医院没有调解为由拒绝调解,而且表示如果医院坚持否认对陈X进行美容丰胸手术,不排除通过媒体公布被告医院的老赖行为。

案件结果:

经过一个月的僵持,被告医院的态度有了180度的大转弯,终于承认了2005年3月对陈X进行过丰乳手术,而且表示愿意向陈X支付16万元作为赔偿。金XX律师在征求陈X的意见以后,到曲靖与被告医院进行协商谈判,经协商谈判达成医疗纠纷协议,由医院于当日(2010年7月28日)向陈X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7万元,陈X当日到法院撤诉。

律师点评:

医疗美容是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这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委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较为常见的医学美容有割双眼皮、隆鼻、假体植入隆胸术、抽脂减肥术,削骨、增高术等。

随着人民的物质生活越来越来越丰富,人们也越来越爱美在乎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别是近年医疗美容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希望通过先进的医疗美容技术改变自己,让自己看上去更美,目前医疗整形美容已成为继购房、购车和旅游后的第四个消费热点。医疗美容属于身体侵入性的美容服务存在一定的风险,由于医疗整形美容服务资源分布不均和地方监管力度薄弱,部分医疗美容机构存在从业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相关技术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职称和技术水平,使用的医用设备、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等情形,从而使得医疗整形美容医疗事故频发。

一些公立医院为了获取美容医疗行业暴利利润以采取挂靠经营等方式组建美容整形科,经过广告宣传招揽患者,许多患者都出于对公立医院的权威的信任来做美容手术。但最终由于挂靠的美容科室医患纠纷频发,大多公立医院不得不取消了挂靠经营的美容整形科,在美容科室被取消以后对出现各种各样的医院所谓的“意外和并发症”的情况下,公立医院就会“翻脸不认人”。

在本案中,患方律师到曲靖市XX人民医院封存病历时,得知该医院已于两年前将美容整形科取消,而且没有留下该科室的相关病历资料,在封存病历的过程中也将这个关键环节落实清楚。

根据医患纠纷的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据规则,即由医院对医院对患者的诊疗行为无过错,过错与患者的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医院在对患者的进行诊疗时留下的病历资料是医院进行举证时的主要证据,病历是医患纠纷诉讼中的“证据之王”,从某种程度上讲,医院修改伪造病历就等于制作了法院的判决书。

医院缺失患者的病历,鉴定部门就无法对医院的诊疗行为进行鉴定。在鉴定不能的情况下,则由医院承担鉴定不能、举证不能的责任,承担败诉的风险,承担对患者的赔偿责任。因此,在得知医院缺失陈X的病历的情况下,患方律师甚至可以预测到了本案的结果,医院败诉是毫无疑问的,因此在代理患方与医院的整个协商调解的过程中患方律师须保持较为强硬的态度。

曲靖市XX人民医院也有自己的法律顾问有自己的律师,对这一点也是心知肚明的,为了不扩大该事件对医院的影响,不引起与该案件相类似的连锁反应,与我方达成和解协议不失为明智之举。在我方与医院的谈判过程当中,医院没有了过去习惯性的强势作风,于当日支付我方17万人民币(包括5万元的精神抚慰金)作为赔偿。

乳房是女人的第二生命,就这样一个年轻女性的一生都毁掉了。再多的赔偿数额对于一个年轻女性的身体健康来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不值一提。在此我们再次提醒求美的患者,在美容手术前一定要慎重啊!不要拿着自己的青春和美丽,却做一个结果不确定的美容手术。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奥美定丰胸致伤残,患方维权成功

陈X诉曲靖市XX人民医院美容纠纷一案

案情回放:

陈X于2005年3月到曲靖市XX人民医院做丰乳手术,手术过后陈X一直感到身体不适,于2008年4月至曲靖市XX人民医院烧伤科检查治疗,曲靖市XX人民医院对陈X进行了双侧乳腺注射丰乳材料取出手术后,陈X症状并未好转。2009年4月陈X在次来到曲靖市XX人民医院曲靖市XX人民医院入院治疗,曲靖市XX人民医院对陈X实施了第二次双侧乳腺注射丰乳材料取出手术,经过十天的治疗陈X出院。

陈X经过第二次双侧乳腺注射丰乳材料取出手术后,症状并未好转,于2010年1月到昆明法医院进行司法鉴定,陈X的伤情被鉴定为重伤。2010年4月陈X通过记者朋友找到了云南亮剑律师事务所医疗法律事务部的律师,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论案:

查看了陈X带来的书面材料,材料包括第一次做丰乳手术的手术同意书和手术费的收据,以及之后在该院两次做丰乳材料取出术的一些住院凭证,在患者提供的所有证据材料里缺失第一次做丰乳手术的注射材料的说明,这一点引起了律师的注意,金XX律师通过查找资料咨询医疗美容专家对陈X所讲的丰胸材料进行了查证,才发现陈X说的让女人“挺美”的奥美定实际上就是一个定时炸弹。

奥美定又称聚丙烯酰胺水凝胶,俗称人造脂肪,是一种无色透明类似果冻状的液态物质。经国家药监局审批,在我国医疗整形美容界,被作为长期植入人体的软组织填充材料,用于注射隆胸、丰颞(太阳穴部位)、隆颊、隆臀等美容术。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是一种化学合成物,构成它的单体有剧毒,而化合物无毒性,但注入到人体内后,可能会分解,产生剧毒。由于能在人体内分解成剧毒单体分子,毒害神经系统,损伤肾脏,对生命循环系统造成伤害,世界卫生组织已将这种物质列为可疑致癌物之一。1999年12月经国家药监局批准试生产,2000年12月正式批准生产。1999年底2000年初至今,广东地区共有10万人次接受了注射式丰胸。保守估计全国30万人注射了这种产。注射了奥美定(或类似奥美定的注射物)后,其中部分胶体物质渗入胸肌内及腋窝,并且该物质会不断地侵入乳房腺体组织,从而导致各种病变。如果一旦出现并发症,约15%的注射物将抽不出来。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数据显示,2002年到2005年11月,他们共收到与注射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有关的不良事件监测报告183份,其中隆乳161例。不良事件的表现包括:炎症、感染、硬结、团块、质硬、变形、移位、残留等。另据《联合早报》报道,根据香港整形及整容外科学会的资料,香港最少有53名妇女在过去两年注射聚丙烯酰胺水凝胶隆胸后,出现痛楚变形等状况,最少有6名因出现不良反应最终要将乳房切除。这些女性中,约90%是在中国内地接受的注射。

2006年4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做出决定,撤销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医疗器械注册证。从即日起全面停止其生产、销售和使用。

奥美定的危害还表现在通过哺乳危害婴儿,奥美定被哺乳期的婴孩吸吮入口,进入小孩体内长期存留。并且,注射隆胸患者在孕期和哺乳期,身体抵抗力下降,胀奶易发生感染,增加发生急性乳腺炎的几率,而在这两个时期发生感染,医生处理起来非常棘手,术中的麻醉和术后的抗生素都可能引起胎儿畸形。

陈X是在2005年3月进行丰胸手术的时候,医院以奥美定这种材料作为注射材料是否属于违规操作呢? 2006年4月奥美定才被禁用,但是无论如何陈X的损伤是由于注射奥美定引起的,我们也决定接下这个案子,决定与医院进行一场诉讼较量。

诉前准备:

2010年5月金XX律师带着陈X及其亲属到远在一百多公里的曲靖市麒麟区封存和复印陈X的病历,在复印病历的时候金XX律师发现在所有的病历中病没有发现陈X第一次到医院做丰胸手术的病历资料,金XX律师再三询问院方医务科的人员,得到的解释是陈X的手术属于美容科的手术,也就是属于门诊手术,是没有病历记录的。

封存和复印病历的当天,金XX律师以医疗人身损害赔偿为案由到当地法院立案要求医院赔偿陈X各项费用共计18万余元,在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的同时也向法院提交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抢在医院(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之前提起医疗过错鉴定,希望得到一个客观公正的鉴定结果。

案件进程:

2010年7月9日,按照传票通知解XX、金XX两位律师与陈X及其家属同曲靖市XX人民医院的代理人到当地法院。麒麟区法官就此医疗纠纷如何做鉴定的问题征求原、被告双方的意见,作为患方的代理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我们历来的主张做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而医院却申请法院做医疗事故鉴定,两方各持己见,最后解XX律师的一通精彩的发言让法官确定了本案的鉴定走向“做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

关于做医疗过错鉴定的发言

首先,院方做医疗事故鉴定的目的证明此事不属于医疗事故,我方同样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我们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构成医疗过错,所以原告要求做医疗过错鉴定,完全没有必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被告方执意要做医疗事故鉴定的话,就是被告方自认此事件构成医疗事故,就是被告方对构成医疗事故的自认。

其次,我们也在昆明多家大型医疗结构担任法律顾问,深知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内部运作,此鉴定纯属于医院的“亲友团”,若不是患者的肚子里面留着手术刀或者纱布,一般都不可能认定为医疗事故。为一个直言不讳的法律职业者,作为一名律师,我不得不说我信不过医学会这个鉴定结构,我希望法院也本着对查明案件事实负责的态度,为双方指定司法鉴定结构对此事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在此次协商中,医院仅承认他们只对陈X做过两次丰乳注射材料取出的手术,矢口否认陈X的注射丰胸手术是在曲靖市XX人民医院做的,所以院方也没有提供任何陈X做丰乳手术的材料。面对院方的狡辩,我们当庭向法庭出示了陈X到曲靖市XX人民医院做手术的手术同意书和医院的收费单据。医院在查看了我们出具的证据原件的情况下,仍然不承认对陈X实施过丰胸手术,患方律师当庭提出申请法院要求医院提供医院的公章以及2005年2月至4月份的留存的票据,申请对医院的公章和票据与陈X手中盖有医院公章的手术同意书和收费单据做文检鉴定,当庭向法院提交了文检司法鉴定的申请书。之后,法院通知双方鉴定将在一个月在鼎丰司法鉴定中心以后开始启动。

谈判协商:

在第一次开庭以后,医院多次通过法院与金XX律师电话沟通希望与陈X通过调解协商解决此事。作为律师我们认为在被告医院不承认对陈X做过丰乳手术的情况下,被告医院对本案中最起码的事实都要狡辩情况下,本案就没有协商解决的基础。为此金XX律师一直以医院不承认曾经对陈X做个手术为由认为医院没有调解为由拒绝调解,而且表示如果医院坚持否认对陈X进行美容丰胸手术,不排除通过媒体公布被告医院的老赖行为。

案件结果:

经过一个月的僵持,被告医院的态度有了180度的大转弯,终于承认了2005年3月对陈X进行过丰乳手术,而且表示愿意向陈X支付16万元作为赔偿。金XX律师在征求陈X的意见以后,到曲靖与被告医院进行协商谈判,经协商谈判达成医疗纠纷协议,由医院于当日(2010年7月28日)向陈X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7万元,陈X当日到法院撤诉。

律师点评:

医疗美容是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这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委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较为常见的医学美容有割双眼皮、隆鼻、假体植入隆胸术、抽脂减肥术,削骨、增高术等。

随着人民的物质生活越来越来越丰富,人们也越来越爱美在乎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别是近年医疗美容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希望通过先进的医疗美容技术改变自己,让自己看上去更美,目前医疗整形美容已成为继购房、购车和旅游后的第四个消费热点。医疗美容属于身体侵入性的美容服务存在一定的风险,由于医疗整形美容服务资源分布不均和地方监管力度薄弱,部分医疗美容机构存在从业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相关技术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职称和技术水平,使用的医用设备、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等情形,从而使得医疗整形美容医疗事故频发。

一些公立医院为了获取美容医疗行业暴利利润以采取挂靠经营等方式组建美容整形科,经过广告宣传招揽患者,许多患者都出于对公立医院的权威的信任来做美容手术。但最终由于挂靠的美容科室医患纠纷频发,大多公立医院不得不取消了挂靠经营的美容整形科,在美容科室被取消以后对出现各种各样的医院所谓的“意外和并发症”的情况下,公立医院就会“翻脸不认人”。

在本案中,患方律师到曲靖市XX人民医院封存病历时,得知该医院已于两年前将美容整形科取消,而且没有留下该科室的相关病历资料,在封存病历的过程中也将这个关键环节落实清楚。

根据医患纠纷的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据规则,即由医院对医院对患者的诊疗行为无过错,过错与患者的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医院在对患者的进行诊疗时留下的病历资料是医院进行举证时的主要证据,病历是医患纠纷诉讼中的“证据之王”,从某种程度上讲,医院修改伪造病历就等于制作了法院的判决书。

医院缺失患者的病历,鉴定部门就无法对医院的诊疗行为进行鉴定。在鉴定不能的情况下,则由医院承担鉴定不能、举证不能的责任,承担败诉的风险,承担对患者的赔偿责任。因此,在得知医院缺失陈X的病历的情况下,患方律师甚至可以预测到了本案的结果,医院败诉是毫无疑问的,因此在代理患方与医院的整个协商调解的过程中患方律师须保持较为强硬的态度。

曲靖市XX人民医院也有自己的法律顾问有自己的律师,对这一点也是心知肚明的,为了不扩大该事件对医院的影响,不引起与该案件相类似的连锁反应,与我方达成和解协议不失为明智之举。在我方与医院的谈判过程当中,医院没有了过去习惯性的强势作风,于当日支付我方17万人民币(包括5万元的精神抚慰金)作为赔偿。

乳房是女人的第二生命,就这样一个年轻女性的一生都毁掉了。再多的赔偿数额对于一个年轻女性的身体健康来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不值一提。在此我们再次提醒求美的患者,在美容手术前一定要慎重啊!不要拿着自己的青春和美丽,却做一个结果不确定的美容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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