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属存在一个认知误区:一旦当事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就等于案件一定会判刑,完全没有不起诉的希望。结合沈阳、抚顺各区县检察院真实办案大数据,逮捕之后依旧存在不起诉空间,下面结合本地司法实践拆解。
一、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区分
法定不起诉:案件本身不构成犯罪,应当作出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不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以后,证据仍然达不到起诉标准,应当不起诉。
二、抚顺、沈阳逮捕后,还能拿到不起诉的常见情形
1、案件证据存在重大缺陷,部分关键证据不能印证,无法达到起诉标准;
2、轻罪案件,逮捕之后完成全部退赃退赔,赔偿被害人损失并且取得完整谅解;
3、属于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综合评估不需要判处刑事处罚;
4、未成年人案件,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
三、家属需要避开的 2 个重大误区
1、逮捕≠定罪。批捕仅代表检察院认为有犯罪嫌疑,不等于最终一定会判刑,逮捕之后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工作依旧至关重要。
2、不是递交书面申请就一定不起诉。需要律师梳理全卷证据,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围绕证据、情节和检察官沟通,才会提高不起诉概率。
四、本地实务操作要点
当事人已经被逮捕,家属不要消极等待。抚顺、沈阳地区,律师可以阅卷之后,针对案件证据、量刑情节撰写不起诉法律意见,对于情节显著轻微,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的案件可以和承办检察官沟通,全力争取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