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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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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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所受伤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发布者:徐云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2日|分类:合同纠纷 |665人看过


案情简介:

当事人何某某在搭乘飞机时,在待检区厕所摔伤,造成何某十级伤残。机场是否就廖某某的摔伤负有责任?

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吴冬清律师接受廖某某的委托代理了本案。

办案要点:

1、机场是否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因此,机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应承担侵权责任的。如果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是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一般在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认定双方过错大小,以此来确定各自所承担的责任比例大小。

2、如何保存侵权现场的证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公共场所管理人应是承担的过错责任,被侵权人应对公共场所管理人的过错负有举证义务。因此对于侵权现场的证据保存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1报警进行证据保存;

(2)被侵权人及时拍下现场照片,包括受伤照片、现场环境等;

3)不轻易进行承诺,或签署文书。

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本案,现正在审理过程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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