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我在婚姻案件处理中女性客户经常问到的问题。在传统的婚姻结构中,男主外女主内,男性更多地担负着赚钱养家的责任,而女性则更多地照顾着家庭。当婚姻即将走向终点,女性开始意识到自己的付出似乎难以量化,所以在咨询律师时小心翼翼地提出标题的疑问。那么究竟能分吗?让我们来看看朱律师的分析吧。
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 在没有婚内财产区分约定和其他特殊情况的前提下,夫妻任何一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老公的钱/老婆的钱这两个概念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就已经不存在了(除明确单方赠与、单方继承等特殊情形),夫妻就是一个整体,赚的都是双方共同的钱。因此即便贷款是老公还的,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女方的一半。在搞清楚这个问题后,我们分类进行讨论。 有一定法律常识的人可能会觉得这个情形不应当在这里进行讨论,因为没有你的名字,就说明房子不是你的,那还分个啥呀!但在实际咨询中,很多当事人并不能对此进行区分。 打个比方,房子登记的是公婆的名字,没有登记夫妻双方,虽然夫妻双方居住在该房屋内,但是该房屋从物权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但是关于老公用共同的钱去偿还父母房屋的贷款的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是否可以主张。 房屋由男方婚前购买,婚后还贷。婚前出资所对应的房产份额以及该份额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 不动产的权属以登记为准,婚后购买并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当然可以分割全部的房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