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一篇文章说到了律师的草根式营销,后来便联想到了安利与保险的业务人员,在此做一个类比,并没有贬低任何一方的意思。
我曾通过各种渠道有意无意的认识了很多安利和保险的营销人员,他们那种敬业精神和草根式营销精神很让我吃惊,有在电梯里发名片的,有在商场购物时攀谈偶遇的,甚至还有在过马路等红灯时遇到的,当然,通过各种网络媒介如QQ等聊天认识的更不计其数。他们一般开始不会说是什么行业的,先跟你打招呼,寒暄几句,待到要道别了再例行公事的掏出名片,说明“出处”。
可能很多律师是基于对这种营销方式的启发,有了草根式的律师营销。虽然都是“草根式”,但安利和保险业务人员推销的产品,在某种程度上来讲,是固化了的,不管你找哪个安利和保险业务员购买,产品质量是一致的,充其量是服务的细微差别和人情问题(中国人最讲的就是这个)。律师服务不一样,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直接影响了他服务的品质,可以这样说,草根式的律师营销,必须建立在良好的品质和服务之上,否则只会自己砸自己饭碗,当整个社会对这种草根式营销的产品产生质疑的时候,便是草根式营销走向消亡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