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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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金融证券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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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同纠纷律师:俞强律师分享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三大区分标准

发布者:俞强律师|时间:2025年07月10日|分类:海关商检 |298人看过

案件介绍:一场因政策调整引发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2021年3月,A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A公司”)与B商业地产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约定A公司承租B公司位于某市核心商圈的场地,用于开展学科类与非学科类素质教育培训,租期5年。合同签订后,A公司投入近300万元进行场地装修并招生运营。

2021年7月,国家出台“双减”政策,明确规定“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现有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政策实施后,A公司原有的英语、数学等学科类培训业务被全面叫停,仅剩舞蹈、美术等非学科类课程可继续经营,营收骤降70%。A公司遂向B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要求退还部分租金并赔偿装修损失,理由是政策调整属于“情势变更”,继续履行将导致显失公平。B公司则认为政策风险应属“商业风险”,A公司作为专业教育机构理应预见行业监管趋势,拒绝解除合同。

脱敏说明:案例中机构名称、品牌均以代号替代,政策背景基于公开事件改编。



裁判结果与理由:政策调整构成情势变更,合同解除但损失共担

裁判结果

  1. 解除《场地租赁合同》

  2. B公司退还A公司剩余租期50%的租金;

  3. A公司自行承担70%装修损失,B公司分担30%。

裁判理由

  1. 情势变更的构成要件成立: 时间要件:政策调整发生于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前(租期仅履行4个月); 不可预见性:“双减”政策力度空前,对学科类培训的全面禁止超出一般市场主体预见能力; 显失公平:继续履行合同将使A公司承担巨额亏损(租金成本远超剩余业务收益),违反公平原则; 不可归责性:政策调整非双方过错所致。

  2. 不构成商业风险: 可预见性不足:尽管教育行业存在政策微调可能,但“一刀切”式禁令非正常商业风险范畴; 影响程度异常:政策导致A公司主营业务彻底丧失,远超一般市场波动。

  3. 损失分担原则: 情势变更解除合同不产生违约责任,但需依公平原则分担损失。A公司作为专业机构对行业风险应有一定预判,故承担主要装修损失;B公司作为出租方分担部分租金损失。



法律分析: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的三大核心区分标准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情势变更制度是合同严守原则的例外,旨在极端不公平情形下实现实质正义。其与商业风险的区分需综合以下标准:

一、可预见性:是否超出正常市场主体的预判能力

  • 情势变更:客观变化需为“无法预见”且“异常”。如突发的全国性政策禁令、罕见自然灾害(如鄱阳湖36年未遇低水位致采砂合同终止)。

  • 商业风险:价格波动、供需变化等属可预见风险。例如铜价短期涨跌18%,最高法院认定属“市场属性活泼的大宗商品固有风险”。
    俞强律师指出:预见能力需结合主体专业性判断。本案中,尽管A公司属教育行业,但“双减”政策颠覆性强度远超行业常规调整,故不适用“自甘风险”原则。

二、影响程度:是否导致合同基础丧失并显失公平

  • 情势变更:需达到“继续履行明显不公平”的程度,如一方履约成本激增、合同目的实质落空(如本案学科培训业务归零)。

  • 商业风险:仅造成履行困难或收益减少,未动摇合同根基。例如风力发电机价格下降,买方不得以“更低价采购机会”主张显失公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33条要求“重大变化”且“明显不公平”,实务中需量化损失比例(通常需超过30%)。

三、归责性与风险来源:是否属于可控制的系统风险

  • 情势变更:由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外部事件引发(如政策、自然灾害)。

  • 商业风险:源于市场机制本身,当事人可通过风险分配条款规避(如期货合约中的价格浮动条款)。
    俞强律师补充:政府行为是否构成情势变更需具体分析。若政策调整符合历史规律(如房地产限购常态化),则属商业风险;若属突发性、颠覆性政策(如本案),则构成情势变更。



风险提示

具体案件需结合合同约定、行业特性、证据链条等综合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规避法律风险。



作者介绍:俞强律师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具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
联系方式:通过君澜律所官网联系
专业荣誉

  • 2020年上海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认证”

  • 2024年“君澜专业领航奖”

  •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实习导师



本文通过分析合同履行中的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界限,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救济路径。上海合同律师需精准把握《民法典》第533条的适用要件,而合同纠纷律师在代理类似案件时,应注重证据链构建(如政策文件、财务亏损报表等),以支撑“显失公平”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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