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磊律师 时间:2018年03月06日 82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简介:检察院指控2017年9月,被告王某父子二人因土地纠纷与同村村民马某发生纠纷将马某打伤,后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一处、轻伤二级一处、轻微伤一处。检察院公诉意见分别是一年十个月至两年和两年到两年六个月。最后处理意见为一年是个月和两年。
2、之所以拿出这个案子是想说明,故意伤害类案件,是否达成谅解是相当重要的量刑情节,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能不能判缓。但现实中,出现很多受害一方漫天要价,此案就存在受害方要求赔付50万元,明显超出了我当事人一方的承受范围。在我们多次找其协商的过程中,其把数额降至35万元,但也已超出了承受范围。在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受害方要求赔付40万元。案件经辩护后,民事部分判决赔付为14065元。虽然最后我们没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但这种赔付数额相信也会让被害方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