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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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者:曲骆律师|时间:2017年11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626人看过

立案是一个案子进入诉讼程序的第一个步骤,只有符合立案条件,法院才会受理,是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那么,离婚案件在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起诉状一式两份,法院和对方当事人各一份,起诉状上需要写清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以及离婚的事实和理由;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只需要提供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被告的不需要提供;原告方的结婚证复印件一份,结婚证不在本人手中或者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去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要求其出具一份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起诉方是港澳台居民的,除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之外,还需要提交本人的有效通行证的复印件;起诉方是华侨、外国人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的复印件。

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在立案时需要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证明当事人已经授权由律师代理此案件。对于起诉方是身在国外的华侨、外国人或者是暂时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提起的涉外离婚案件,其授权委托书及起诉状需要经当事人所在国的使领馆公证、认证才可以。

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子女抚养纠纷的,在立案时需要额外提交子女的户口页或者出生证明,证明存在父母子女关系。

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离婚案件中,需要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涉及财产分割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财产的证据。鉴于证据自身的重要性,建议当事人在提交证据方面,咨询专业律师,以便保证自己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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