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乘本村李某的面包车进城办事,当行驶至一下坡路时,面包车与迎面驶来的三轮车相撞,随即翻入路边的沟里。这次事故导致张某某死亡,当地交警部门出警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只赔偿了张某某家人两万余元,其余损失再也无力赔付。张某某家人了解到李某驾乘的面包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因此,张某某将李某与保险公司一同起诉到法院,要求李某赔偿25余万元,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购买的交强险只赔付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据此,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张某某家属各类费用共计10万余元,驳回了张某某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除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人,车上人员不能获得交强险的赔偿。也就是说,交强险保障的是车外人员也即第三者的利益。受害人作为车上乘客,是非车外人员,不属于交强险的保障对象。本案中,张某某乘坐李某的面包车,因交通事故死亡。根据交警大队的责任认定,被告李某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虽然李某购买的交强险,但是我国法律规定,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只是限于车外人员,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被保险人。张某某属于车上的乘客,不属于交强险的保障对象。因此,法院对于原告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要求是不予支持的。
那么对于发生车上乘客伤亡的情况,车主怎样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而将自己的损失降至最小呢?除交强险外,车主还可自主选择缴纳保险公司的承保的商业险种,这其中就包括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5万元确定。司机和乘客的投保人数一般不超过保险车辆行驶本的核定座位数。
张某某乘本村李某的面包车进城办事,当行驶至一下坡路时,面包车与迎面驶来的三轮车相撞,随即翻入路边的沟里。这次事故导致张某某死亡,当地交警部门出警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只赔偿了张某某家人两万余元,其余损失再也无力赔付。张某某家人了解到李某驾乘的面包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因此,张某某将李某与保险公司一同起诉到法院,要求李某赔偿25余万元,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购买的交强险只赔付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据此,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张某某家属各类费用共计10万余元,驳回了张某某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除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人,车上人员不能获得交强险的赔偿。也就是说,交强险保障的是车外人员也即第三者的利益。受害人作为车上乘客,是非车外人员,不属于交强险的保障对象。本案中,张某某乘坐李某的面包车,因交通事故死亡。根据交警大队的责任认定,被告李某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虽然李某购买的交强险,但是我国法律规定,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只是限于车外人员,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被保险人。张某某属于车上的乘客,不属于交强险的保障对象。因此,法院对于原告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要求是不予支持的。
那么对于发生车上乘客伤亡的情况,车主怎样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而将自己的损失降至最小呢?除交强险外,车主还可自主选择缴纳保险公司的承保的商业险种,这其中就包括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5万元确定。司机和乘客的投保人数一般不超过保险车辆行驶本的核定座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