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该个体工商户仅仅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但没有起字号(如某某店、某某厂等),则直接以该经营者个人作为被告;
2、如果该个体工商户起了字号,则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作为被告,同时在诉状里写明白经营者个人的基本信息;
3、如果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用的是张三的名字,但实际由李四具体经营运作,则可以把张三、李四都作为被告写入诉状。
胜诉之后,如果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法院可以连经营者个人的财产一起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
第二十六条 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二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十九条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