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齐作为一名家事律师,接触的客户中,有很多是家庭主妇,他们在向我们询问法律问题的时候,总会表露出这样的担忧:丈夫在外工作,而自己则是在家带孩子和处理家务,没有创造收入的能力,家庭的经济支出全部依赖于丈夫一个人,因此在婚姻关系出现问题时,或者单纯只是和丈夫闹矛盾,常常会害怕因此走向离婚,自己因为没有收入能力,从而失去生活的依靠。也正因为没有经济能力,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上面,也会显得非常力不从心,可谓是失去了孩子又没了谋生的能力。
小齐深刻理解她们的心理,在因长期封闭在家,而导致自己与社会脱节失去收入能力这一点上,小齐只能装模作样地代替心理老师劝慰,她们只要有这个意愿,学习东西任何时间都不算晚。
但是如果是提到是否可以在离婚时分割财产这一点上,小齐就有一定的发言权了:根本没必要有太多的担心,因为法律上有了非常明确的规定了,不管家庭内部夫妻双方的分工如何,只要是对家庭做出了贡献,并且没有产生大的过错,那么在离婚时,共同财产理应是对等分割。
而且,对家庭的贡献程度和家庭成员你的分割内容并没有关系,法律上没有“工作养家”贡献就比“在家带孩子”的贡献要大的规定,只要没有遗弃家庭成员、对家庭不管不顾,就有对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至于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呢?简而言之,就是说只要是婚后的收入,不管是工资奖金、还是绩效、知识付费等,一切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而且,即将生效的《民法典》再一次确定了家庭主妇的权利,除了分割财产外,在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贡献较大的,离婚时,除了分割财产外,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男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千万别觉得不好意思,这是你婚内劳苦付出后应该争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