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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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齐家明鹏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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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补偿款被拖欠,法律上该如何判?

发布者:李玮律师|时间:2020年09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506人看过

【何XX诉许XX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委托人:被上诉人何XX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

【关键词】

诉讼原因:被告未履行支付约定

争议焦点:离婚补偿款支付情况

我方诉求:被告支付补偿款455000元及利息

争议解决方式:判决

诉讼结果:被告十日内支付补偿款455000元及利息

【案情简介】

本案案情清晰明了,原告在离婚时和被告签订离婚协议,约定了离婚的补偿款情况,但被告并未按期支付款项,于是原告委托我们帮助其拿回补偿款,一审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后,被告上诉。

在二审期间,上诉人(原审被告)提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曾经答应其延期付款的请求,因此利息应当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答应其延期付款之日起计算。作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的代理律师,向法院陈述我方一直要求对方按期支付款项,而上诉人一直拖延、态度嚣张,双方从未达成延期付款的承诺,也没有相应的协议约定,最终法院采纳我方观点,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人(原审被告)的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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