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一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不仅个人征信报告上会有污点,上不了飞机、坐不了高铁、贷不到款、房子上不了户……滋味可不好受了。但是还有一个坏处是很少人知道的,那就是一旦被列入乐然失信人员的名单之中,离婚时可能会影响抚养权的争取。
【案件详情】
张某和李某在2014年结婚,两人育有一子张小栋。张某常年在外工作,小栋一直以来都是和妈妈和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虽然妈妈很疼爱小栋,但是张某和李某却一直矛盾不断。在一次争吵过后,李某把小栋带回了自己的娘家,断绝了与张家的往来,以种种借口不允许张某和爷爷奶奶来探望。张某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了离婚。
在庭审上,双方的争议点主要在抚养权的归属,并且针对谁来抚养孩子更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进行举证。
于是张某提供了小栋一直以来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的证据,爷爷奶奶对小栋的生活起居一直照顾得挺好,而自己也即将从外地调回来工作,经济条件也相对女方来说更好。张某认为小栋应该归自己。
而李某也提交了自己照顾小栋的一些证据,表示父母才是孩子最好的照顾者,何况一直以来爷爷奶奶只是帮忙照顾,不能替代父母的作用。张某与小栋没有感情基础,都是自己一个人照顾孩子,所以孩子应该归自己。
此刻,张某则提出了关键性的进一步举证,证明了李某和她的母亲都是失信被执行人,在经济上,李某是不能够给孩子提供优越的生活环境和抚养条件的。并且张某还列举了李某的高消费证据,举证她违反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行为。
尽管李某不断强调孩子只有三岁半,更需要母亲得照顾,而且目前是在和她生活,应该判给她抚养。
最终,法院支持了张某的主张,判决小栋由张某直接抚养。
【齐家观点】
在司法实务中,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地去对孩子现有的生活状况作出改变,更何况李某已经把小栋带走独自照顾了一段时间。但在本案中,李某及其母亲都是失信被执行人,而且李某多次违反了限制高消费的行为,成为了改变和影响法官考虑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因素,这也是本案能够逆转的重要条件之一!
齐家团队温馨提醒,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如果父母不能够以身作则,那么对孩子成长将会产生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