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人都听过这样一则新闻,丈夫出轨妻子忍无可忍起诉离婚,最终获得了68元的夫妻共同财产。估计那位妻子拿到这68元的时候内心是崩溃的。结婚时,谁不是想白头偕老?但婚前财产和共同财产必须要弄清楚,避免最后因为财产而互撕。
一、住房公积金
每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可别小看它,积累个几年也是一笔数目可观的财富。至于具体处理时,关键是在于婚前还是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后获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也就是算要计算出这段时间中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总额,再进行分割。
二、保险
不少保险经纪人在介绍的时候,都不忘加上一句“保险是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将来如果产生经济纠纷,您的配偶是无权拿走您的保单从而取走保险金的。哪怕是离婚,这笔保险金都是您的个人财产”
那究竟这句话是保险经纪的话术呢还是确有其事呢?保险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由于我国法律在保险收益这块并未涉及,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被保险人或者受益者是夫妻中的一方,但实质缴纳是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时,如果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另一方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司法实践中,一般会把该类保险的保金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那注入人身意外险,健康等险种,是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个人保险费,这个是最具争议性的一点。但也有案例现实,某男士因患病获得了保险赔偿金,在其离婚时被判决为个人财产。
所以,保险财产分割,其关键点在于3个:时间、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险种。具体如何分割,还是要看具体的情况。
三、承租权、转租权
在婚姻中,夫妻中的一方获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因其具有财产权的性质,也可带来财产权的收益。按照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一般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