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贵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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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老虎伤人更可怕的是——人没有敬畏之心......

发布者:金贵仁律师|时间:2016年10月15日|分类:合同纠纷 |568人看过

事件回顾

723,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老虎伤人事故致一死一伤。32岁游客赵女士在东北虎园下车时,被老虎拖走受伤,其母周女士下车追女儿时遭老虎撕咬死亡。

目前,伤者赵女士首度发声,讲述事发经过时称,自己因为坐车晕车,下车去往驾驶室被咬伤,并非因为吵架。并向八达岭动物园索赔274万元,但遭园方拒绝,动物园只认可74.5万,不同意家属提出的精神损失费和后期治疗费用赔偿。

律师看法

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责任划分尽管有相关部门责任认定,但笔者认为排除园方责任似有不妥。因老虎是一种人所皆知的凶猛野兽,俗称动物之王。动物园让人自驾车进园与老虎、狮熊等亲密接触理应作好严格的防范措施,动物园应该预见观赏动物的人可能会擅自下车,或者因各种原因打开车门。如出现这种情况应有应急预案,因这是其管理责任和买票进园所形成的合同义务所必须做到的,更是其对人的生命和健康的起码尊重,即使出现因好奇胆大不遵守规定的有错之人,动物园也必须尽到安全防范,应急处置。

作为游客,遵守园区管理规定,提高防范凶猛动物意识,珍爱生命和健康是进园观赏凶猛动物应基本做到的。凡是对规则的漠视、对生命和健康的儿戏,都会给自己、给家人、给社会带来极度的伤害。但笔者认为作为动物园既然允许自驾车到园内观赏动物,理应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如使游人在园内危险区域无法下车或打开车窗而非简简单单的提示性标语等。保护游人安全本身就是动物园必须具备且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受伤女子提出的赔偿请求,法院会从法律的角度,会从进园签署的告之事项的公平角度,会从游客自进园以后园方的保护措施是否得当,会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是否有排除自己应承担的义务的角度综合评判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同时法院会考虑到园方是否应该预见到自驾车进园后会因各种原因导致车门打开后园方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做到了确保游人安全万无一失。若园方仅仅强调自驾车是自己去注意安全,甚至违反规定便自负其责拿生命和健康去承受全部责任,而让园方丝亳不承担责任的认定似乎于情于理于法不相符。

类似案件

本文作者作为二十一年前重庆电车脱鞭伤人一案(即廖克力人身损害案)的代理人,想通过那案的回忆,给网友一个多角度思考的启示。

本案庭审前,重庆几乎年年发生电车脱鞭死人伤人事件,其原因在于电业局安装的变压器与电车公司电线转换器离得太近且没有隔离措施,电车脱鞭触及变压器导电伤人。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机构因对人的生命和健康不重视,因而电车脱鞭屡屡伤人死人,法庭审判时电业局和电车公司互相推责,直到法院判决其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之后两家公司简单的加了一个隔离网,重庆市的电车脱鞭伤人事件再未发生。

本案在重庆乃至全国都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1995918下午6时许,年仅5岁的廖克力跟随父亲廖俊光从解放碑坐4054041号电车回家 。当 车行至重庆宾馆路段时,电车集电杆脱落,触及路旁架设的电力变压器,致电车车体外部导电。电车随即开启车门,廖 克力下 车被高压电击伤。经法医鉴定,廖克力双上肢、头颅被高压电击伤,烧伤面积12%,经多次手术,其损伤程度定为 二级伤残

1998720,廖克力及其父母委托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鲁磊律师代理此案一审诉讼。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征得司法行政主管的同意,对小克力进行法律援助。1998727正式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庆市电车公司、重庆市城区供电局、重庆市电力工业局共同赔偿各项费用4242380.42元,法院于当年1017日作出一审判决:市电车公司和城区供电局共同赔偿202. 88万元,其中电车公司承担赔款额的60%,城区供电局承担40%

该案的原告廖克力在经过13次大手术后仍被突如其来的灾难夺取一只手臂,被评定为二级伤残,但所幸他并没有因此而一蹶不振,在父母、朋友以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帮助下他重新站了起来,并且在自身的不懈努力下成为了一名优秀的运动员,最终站在了亚残运会的最高领奖台上。

引人深思

笔者重提当年的重庆电车脱鞭伤人案,无意与一边倒的网民意见相争论,而是想从另外的角度去思考。我国的《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前文提到的十八年前电车脱鞭伤人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赔偿202.88万元也是充分显示了法院对公民的生命和健康的尊重和保护。

而本案中若法院判决园方要承担法律责任,个人认为赔偿200万元不是太高而是太低。尽管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本着对生命的尊重、对人的健康的尊重、对受害方心灵的慰藉和物质的补偿其一点也不过分。因受害方已经付出生命和健康的代价,让负有保障游客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园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丝亳不过分。

人和动物的和谐,需要人尊重动物,而管理动物和欣赏动物的人必须对可爱的动物心存敬畏,保护好人类自己。

我们生活在地球村,若是对自然生态、生命健康、行为规范、言谈举止、法律法规等失去了敬畏之心,其后果一定是比老虎伤人更可怕。

作者:鲁磊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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