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有很多夫妻因为感情不和,不得不结束婚姻生活。由此旧郎为旧娘遮上盖头,从此后,一刀两断,各自珍重。我们都知道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谓协议离婚是指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在协议书上签字离婚。而诉讼离婚是指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便申请司法程序,要求法院判决离婚。那么,今天,小编向大家介绍一下协议离婚当中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对于离婚协议书,它是指即将解除夫妻关系的男女双方一致达成的对子女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务分割问题等事项的解决的书面协议。对于离婚协议书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有,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离婚协议书当中,具体应当写明什么内容呢?小编想在为大家介绍离婚协议书内容之前,先给大家分享一封很有意思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
甲方: 杨过
乙方: 小龙女
为了我们各自的未来,为了我们的下一代,为了共产主义,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银行帐号和密码全给你!我只想要上网帐号和密码;2.38英寸彩电分给你,我只想要15英寸彩显;3、钢琴分给你,我只想要那只能发出单调声的键盘;4.所有家电的遥控器分给 你,我只要那只光电鼠;5.衣柜分给你,我只想要我的机箱;6.DVD分给你,我只想要光驱;7.收录机分给你,我只想要那嘎嘎响的软驱;8.24K的首饰全给你,我只想要那10G的硬盘;9.功放、音像全给你,我只想要那小小的有源音箱;10.手机分给你,我只想要那条电话线;11.照相机分给你,我只想要扫描仪;12.祖传的那只毛笔分给你,我只想要打印机;13.活泼可爱的京巴狗分给你,我只想要那只56K的猫;14.真皮沙发分给你,我只想要那坐着摇摇晃晃的电脑椅;15.桌椅全部分给你,我只想要我那从来不收拾干净的电脑桌;16.地毯分给你,我只想要鼠标垫。
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搬家完毕之日将不再具法律效力,互相勉励、攻守同盟。
甲方:杨过的右手大拇指手印
乙方:小龙女签字
面对穿越而来的小龙女和杨过的这一份离婚协议书,根据我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却存在如下问题:
1.离婚双方的具体资料不祥,包括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码、登记结婚日期、是否生育小孩等;
2.协议真实性存疑。众所周知,杨过右臂已断,何来的右手大拇指盖手印,所以,双方是否自愿达成此协议存疑;
3.如果双方拥有子女,那么此份协议还缺乏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探望权的具体内容;
4.在正文的财产处理当中,“你”和“我”到底各指代夫妻当中的谁?因此,存在对共同财产分配对象和数量不祥的情况;
5.缺乏对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的内容;
6.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搬家完毕之日将不再具法律效力”存在错误,其实离婚协议书并非在签订之后立即生效,而是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把离婚协议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即生效时间是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
7.缺乏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所以,各位读者看过上面的分析后,是否已经大概了解离婚协议书应当具备哪些内容了呢?如果还不清楚,不要着急,小编再来为大家补充和总结一下,一份非常完整有效的离婚协议书其实应该包含如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3)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4)共同财产的分割;(5)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7)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8)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9)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写离婚协议书时的注意事项】
1.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双方为自愿离婚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每一段感情都来之不易,婚姻不是儿戏,而是需要共同经营,对于思考是否自愿离婚时,也可思考一下婚姻是否完全无法挽回,是否可以给对方一次重来的机会,因此,夫妻之间应当珍惜感情,不轻易谈离婚。
2.关于小孩的抚养问题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应当尽量降低对小孩的伤害,更多从有利于小孩成长的角度来考虑小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在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对小孩抚养时限和抚养费予以明确。对于抚养时限,一般可以约定到孩子18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而对于抚养费的给付,在实践中往往为分期给付,因为一次性给付的难度非常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如若想要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具备如下条件(1)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2) 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3) 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4)不损害他人权益。
3.非抚养一方的探视权问题
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对探视权做了一个详细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所以,在书写离婚协议书时,不仅是要写清楚孩子归哪一方抚养,还要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的约定,否则,一旦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就得由法院就写判决,耗时耗钱耗感情。
4.债务承担问题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在分配之前,双方最好应当先列一个财产清单,搞清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并对某些特殊财产的分割程序有所了解。在实践中,大部分离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对财产的分割都会做非常明确的约定,所以对于财产的分割小编不在多述,而是来强调一下在离婚协议书当中,最容易被忽略的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分担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我们可以得知,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并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必要在离婚协议上写清楚对共同债务承担的分配。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清楚对共同债权债务的定性、双方承担比例以及行使债权和履行债务的方式等,有利于减少夫妻双方离婚后不必要的诉讼麻烦。
5.该协议必须经过相关国家机关的认可才生效
有些当事人以为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可发生效力,但其实,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生效,离婚手续可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判决。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任何效力。
6、该协议具有人身性质,不得有他人代理签订,否则无效。
当然,小编还是希望众看官能够白头偕老,相濡以沫,不要用到这些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