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路**号**层****号房
负责人:***
电话:***********
被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省**市**路**号(***办事处院内)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偿还拖欠的物业管理服务费288000元;
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未付顾问服务酬金的滞纳金计算至判决下达之日;
3、请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理由:
2009年9月1日,原被告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按期支付物业管理服务酬金,被告向原告支付了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的物业管理服务酬金后,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的顾问服务费共计288000元拖欠至今。原告多次催要,发律师函,至今未果。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属合法、有效,理应受到法律保护,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特此恳请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省**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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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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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数额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