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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停工停产的超过一个周期的,企业如何计发工资

发布者:程青松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2日|分类:劳动纠纷 |409人看过

因疫情停工停产的超过一个周期的,企业如何计发工资?

答: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及上海市人社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一般都是一个月,但不一定是自然月),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如果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上海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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