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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关于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罚则

发布者:程青松律师|时间:2019年11月06日|分类:合同纠纷 |1072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订于2012年12月28日)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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