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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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继承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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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发布者:孙郑律师|时间:2019年10月31日|分类:婚姻家庭 |295人看过

非婚同居的当事人之间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应如何分配?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呢?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自1994年2月1日起,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不受法律保护。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一般共有不等同于共同共有,所谓的一般共有在分割时采取的是按份分割原则,此时,共有人的实际出资和投入将直接影响到共有物的分割份额。

而对于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一方个人所有。

综上,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男女需要谨慎对待各自财物,建议提前做好相关约定,避免事后因财产分割问题产生不必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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