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为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并不是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而是以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到法院进行协议离婚为前提条件的。只有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自愿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附条件才可视为已经成立。所以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那事先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就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一方反悔的,法院仍应依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