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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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投资者一审胜诉,获赔60%左右损失,继续征集

发布者:张云律师|时间:2021年05月22日|分类:招商引资 |294人看过

一、索赔依据

欢瑞世纪(000892)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7年7月17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9年11月5日欢瑞世纪(000892)公告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决定书确认,欢瑞世纪(000892)在收购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时,关联公司财务数据造假,虚增估值。简言之,欢瑞世纪(000892)高价收购了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021年5月,欢瑞世纪重庆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投资者胜诉,赔付率百分之六十左右。



二、索赔条件

在2016年5月16日至2017年7月17日之前买入欢瑞世纪(000892)股票,并且在2017年7月1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欢瑞世纪(000892)股票而存在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发起诉讼索赔。



三、准备索赔诉讼的资料:

(1)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确认单;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张云律师   198 9587 9581   13451912910

江苏南京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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