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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资者诉讼启动

发布者:张云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0日|分类:行政复议 |334人看过

 2021年1月20日,宁波东力发布公告,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决定书》。


 根据《行政决定书显示,宁波东力的信批违规均与此前重组的年富供应链相关。2014 月至2018 月,年富供应链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虚增应收款项,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行为。年富供应链向宁波东力提供了含有上述虚假信息的财务报表,导致宁波东力信披违规。

 虽然宁波东力是遭遇合同诈骗从而导致信披违规,但是部分投资者因此遭受损失是客观事实,适格的宁波东力投资者依然可以依法向宁波东力提起索赔诉讼。

 具备索赔条件的宁波东力投资者为:20161213日至201874日之间买入宁波东力,且在20187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宁波东力的亏损投资者。

 符合条件的股民,尽快联系张云律师


一、准备索赔诉讼的资料:

(1)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确认单;

将上述材料寄送至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张云律师 收  198 9587 9581 

江苏南京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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