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团队代理的大智慧(601519)索赔案件,九月底由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大智慧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上诉。从2016年7月大智慧被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至今已有两年多的时间,经过漫长的等待,持有大智慧的股民终于获得了自己应得的赔偿。大智慧一案之所以引起资本市场的广泛关注,最主要的原因是此案中第一次有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在今后会计师事务所在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中要更加“谨小慎微”,否则一不小心就会被“连坐”,承担巨额赔偿。
据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介绍,目前起诉大智慧的股民规模并不大,许多股民还未提起诉讼。由张云律师代理的大智慧第一批索赔中,共5名投资者提起诉讼,获赔金额约为40万元。在终审判决股民胜诉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股民提起诉讼,几乎可以确定一定会胜诉并获得赔偿,建议尚未提起诉讼的投资者注意索赔时效,尽快准备材料提起诉讼获得自己应得的赔偿。
大智慧案投资者索赔时间段为:2014年2月28日至2015年11月7日间买卖过大智慧股票,并在2015年11月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存在亏损者。符合条件索赔者请尽快准备材料,联系张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