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监会介入调查始末
1、第一次立案调查:
2015年11月24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成稽调查通字151014 号
,调查原因: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不实等证券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第二次立案调查:
2016年7月1日华泽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字16032号),调查原因: 因公司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3、第三次立案调查:
2016年10月22日某华泽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字16033号-16036号、16038号-16047号、16054号)
调查原因: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离职高管进行立案调查。
4、第四次立案调查:
2016年12月3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 成稽调查通字 16048 号)
,调查原因: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离任高级管理人员郭立红进行立案调查。
5、《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17年7月6日,某华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根据该告知书,某华泽未在2013年、2014年、2015年的相关年报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采用无效票据入账的方式掩盖关联方长期占用资金的事实,以及某华泽为关联方担保情况和借款事项未披露。
证监会认为华泽钴镍涉及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严重侵害了华泽钴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王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罚款90万元。
二、索赔条件
1、凡是在2014年4月25日至2016年2月29日(停牌日)某某)的投资者,并与2016年2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并亏损的投资者具有向上市公司索赔的资格。
符合条件的股民,尽快联系我们
三、准备索赔诉讼的资料
1、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公证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确认单;
四、委托南京张云律师办理索赔诉讼股民,先电话咨询后办理委托手续
或者将诉讼材料寄送至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张云律师收
五、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