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0日晚间,智云股份(股票代码:300097)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12024001号),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证监处罚字【2024】3号)。
根据大连证监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智云股份涉及的主要违规为:2020年,智云股份收购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81.3181%股权,九天中创成为智云股份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2年,九天中创虚假确认与江西米赞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5,973.45万元、利润2,411.23万元,分别占智云股份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27%、7.09%。大连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师利全、周非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等。
根据智云股份202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58亿元,同比下降9.26%;归母净利润1275.72万元,同比下降92.68%;扣非净利润1222.94万元,同比上升176.25%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2日之间买入智云股份,且在2024年4月1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智云股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想参与证券诉讼的投资者可以准备以下材料,参与证券诉讼: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证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