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5日,园城黄金(股票代码:600766)发布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 年1 月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2024年9月11日,收到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 年11 月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 号)。
经查明,园城黄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园城黄金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668.90万元,营业成本3.668.9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7.48%、营业成本的39.38%;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6.495.18万元、营业成本6,495.1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8.86%,营业成本的29.73%。园城黄金将其员工2021年绩效工资及满勤奖40.13万元由园城黄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园城黄金未进行账务处理,少确认职工薪酬40.13万元,虚增利润40.13万元;园城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派驻被托管企业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套峪矿业有限公司的2名派驻人员发放2021年工资薪酬,相关薪酬11.97万元由小套峪矿发放,园城黄金未进行账务处理,少确认托管成本11.97万元,虚增利润11.97万元。山东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徐诚东处以200万元罚款等。
据了解,园城黄金于1996年上市,为烟台市首家上市公司。28年来,公司经历了多次更名与重组,屡屡在退市边缘徘徊,却又多次“摘帽”重获新生,被不少股民称为股市“不死鸟”。今年4月至今,园城黄金因涉嫌信披违规等原因,先后被中国证监会下达针对公司的立案通知,被上交所下达延期披露年报的监管函,被山东监管局下达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甚至在摘牌公告的前一天,还被上交所下达纪律处分决定书。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表示,暂定:于2021年8月27日至2024年4月22日之间买入*ST园城,且在2024年4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园城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想参与证券诉讼的投资者可以准备以下材料,参与证券诉讼: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证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