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顺民律师

  • 执业资质:1340120**********

  • 执业机构: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先体检还是先发offer?

发布者:杨顺民律师|时间:2020年05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9908人看过


看到这个标题,很多人可能会很直接的回答,当然是先发offer了,人都没来你怎么让人家体检?但是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确定是先发offer吗?我们来看下面一个小案例。

王某在面试后第三天就收到了大华公司发来的offer,offer中载明了王某的薪资待遇等各项内容,后王某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给员工一份检查报告单,报告中显示王某患有乙肝,HR看到以后将此事汇报给了公司领导,领导决定不录用王某,HR告知王某此岗位已有人员,不再录用王某,后王某提起诉讼,大华公司傻了眼。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因为先发offer导致大华公司吃了官司,实践中也是如此,约定详细的offer实际上就是一个要约,而员工过来报道的行为实际上就是承诺,有要约及承诺,合同行为就已经成立,此时如果单位不给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是一种违约行为,要赔偿员工损失。而如果在发放offer之前员工已经体检的,可以以未通过面试为由拒绝,此时没有相关风险,因此在此问题上,应该是先对员工进行体检并对员工进行入职审查后再发放offer。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