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雅姝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国森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人生,是一场最大的冒险

发布者:孟雅姝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7日|分类:刑事辩护 |411人看过


人生,是一场最大的冒险

——律师办案杂记

转眼,寒冬已过,春风又至,新的一年到来。生活总在忙碌中匆匆掠过,无暇停驻和审视,所以,偶得一日偷闲,香茶一杯,信手码字,难能可贵。

律师的工作,在旁人眼中也许觉得会如同小说般精彩,其实,每次办案的过程,体会往往不同,各中人生,并不似小说,而是真实的残酷。

我是一个以民商事诉讼为主业的律师,平时虽也办理刑事案件,但接触重刑犯的机会并不多。还记得刚出师时,跟着师傅经历过一个碎尸杀人案,至今印象深刻。我现在还记得那被告人的眼神,邪恶而充满戽气,那样冷血之人最后被判了死刑,我当时只觉着害怕,一点儿都不挽惜。很偶然,去年冬天代理了一个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后提出上诉,案件至省高院二审。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被判处“死、缓、无”三种刑罚的被告人,自己不能请律师的,须由法院为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当然,这体现了对生命与人权的充分重视,2018年,这个司法政策会进一步全面覆盖到所有的刑事诉讼中,充分体现了我国推进法制进步的决心与力度。收案后,我及时与法院进行了沟通,了解到被告人要求撤回上诉了,因为我国有“上诉不加刑的规定,为什么被告人不再坚持争取一下轻判的机会呢?带着好奇心,我查阅了卷宗。

本案发生纯属意外。被告人和被害人是相识数年的朋友。被害人欠他人债务未及时归还,被告人受人之托出面说和,过程中起了争执矛盾升级,后被害人跑出去离开,被告人追赶中拿出随身水果刀胡乱扔向被害人,结果扔中其腿部。看到被害人受伤,被告人慌乱中选择逃离,后被害人伤及大腿动脉失血过多致死。严格来说,被告犯案之前并无前科,本案是个典型的激情犯罪,一时冲动而起,并且通常情况下也预料不到被害人会死亡。按既往判例,可判到15年之内。一审判决无期徒刑,这是一个不算轻的量刑。继续阅卷得知,被告人家庭环境困苦,父母至今住在土坯房中,赔偿无力,一审也是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被告人无法赔偿,也就拿不到被害人的谅解书,只能从重处罚。大致了解后,觉得本案事实认为和法律适用并无大的问题,只是如果算上同情分,看能否从轻处理。合上卷宗,我忽然想:一念之差,如果早知道结果,如果时间重来,被告人当时是否会选择留下来救助?

在看守所会见室等待的时间里,我打量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场所。熟悉,在于每案必来,陌生,在于匆匆而去。说实话,看守所完全不是个会有愉快体验的场所,每每都希望尽早离开。小小的房间里拥挤而吵闹,安排的六个会见窗口都已满员,外面的律师必须大声说话,里面的犯人只有把头努力凑近玻璃网才能勉强听清。“无期是什么概念,在这样的地方耗去一辈子的时光,想起来不觉悲凉。眼前一个刚会见完的犯人,心满意足的离去,我很是了解,今天见过律师,他们回去会高兴一整天。这个小房间,我之砒霜,他之蜜糖。自由是什么,当它无处不在时,从不能体会,失去了,才会觉得重若生命。正胡思乱想着,我的被告人来了。

他小小的个子,瘦瘦的脸,也跟别的犯人一样,把头努力靠到玻璃网上,表情显得很平静。我介绍了身份和来意,他表示接受并配合。他主动跟我说起已向法官要求撤回上诉,我问为什么?他说法官来提讯时已经充分把相关法律规定说清楚了,他认识上已经服判了;另外,他了解到只要撤回上诉,就会立即移送监狱执行,这样快而省事,希望年前被送走。的确,我很了解,比起监狱,看守所的日子是更难熬的。这个案子经历了两次退卷补充侦查,历时一年多,他已经在里面度过了一个春节,想必是再也不想在这里过第二个春节了。大悲大恸,焦虑惶恐的日子,都已过去,所以,现在剩下的,只有平静和接受。

我再次跟他解释了他的选择及法律后果,并表示理解我会以最快的速度和法官联系完成程序,争取完成他的愿望,问他还有什么需要?他忽然问:“我要坐多少年牢?”看着他有所期待的眼睛,我愕然,无期是多少年?我突然真的不忍一再提示他的判决,只是安慰他说,移送到监狱后,争取表现好,减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无期可能减到20年,再减到。。。。。。,最低不会低于10年。听到最后这个数字,他满意地笑了,对我说谢谢。10年,这个对大多数人而言漫长而遥远的时间,便是他余生的全部希望所在了!他还希望我跟他姐姐联系下,可是竟不知道联系方式 ,我又愕然,家庭教育、扶助和亲情的缺失,是否是很多犯案人共通的内因?另外,如果在一审中,他的家人能积极些,尽力弥补挽救,是否会得到一个较轻的量刑?整个会见过程和谐的结束,看得出来,这对他来说应该是开心的一天,其间我们都没有再提起案发那天的过程,对我来说不必再研究,对他来说不堪回首。。。。。。

离开看守所的路上,我还在想着,他并不是穷凶极恶之人,如果回到那一天,他必定会选择挽救他的朋友。可是人生,并没有这种如果。。。。。。

我也曾办理过其它各式的刑案案件,其实很多人犯罪,都来自于一次偶然,一个误解,一个过失,他们的人生,原本白璧无瑕,却从此蒙尘或至万劫不复。更可惜的是那些未成年人犯罪,一次犯罪后,导致中途辍学、又成为累犯,人生从此荒废。人生,就如同一场最大的冒险,你并不确定在某一时刻,会因为某一次冲动、某一个欲望、某一次过失,而成为被告人或是被害人。这个个案虽极端,并不能代表普遍,可它最充分地昭示了人生的风险与隐患。本案的被告人,以失去毕生自由为代价,本案的被害人,以更彻底地失去生命为代价。

而在我们每个人长长的一生中,从孩童到青年到成年,如果完全没有法律意识,哪个阶段不是一样的大冒险和如履薄冰呢?即便是我,一个能充分理解法律的法律人,在履职过程中亦存在着极大的风险,现阶段,律师犯罪入狱的情况也并不鲜见。伪证罪、防害作证罪、虚假诉讼罪甚至诈骗罪等罪名,这些年断送了许多律师的美好人生和职业生涯。如此种种,我们并不能心存侥幸,如果我们不事先预防,势必导致难以挽救的后果!

窗外一阵轻风吹来,春寒仍在,我思绪凝重。本案中,作为案件被告人和被害人,如果当时双方都能克制、宽容,如果双方都能有法律意识,认识到打斗的风险与伤害,如果双方能遵守社会治安管理部门规定,不随身携带刀具,这悲剧不就成功化解了?被告人犯案后,如果其家人有一些法律常识,在一审多做一些积极工作,也许今天有更好的局面?我忽然体会到国家司法政策的号召,从少年做起,从现在做起,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先行、推进全民普法、让每一个公民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有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风险发生后有以法律方法解决危机的能力,是尤其重要且有意义的大事。

而作为律师,作为法律的研究者、使用者、执行者,更应当反思并考虑到,应当比社会大众有更高的姿态,更严谨地自我要求,能克制欲望,努力培养高尚的品格,适时把握法律底限和职业操守,不但要有效规避自身职业生涯的风险,还应在当今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中,努力成为法律的传播者,将法律意识、风险意识传播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只有他们的人生风平浪尽,才能实现社会的安稳和谐。这,将成为律师的社会责任,也将成为律师的社会成就和价值所在。

朋友们、读者们,如果你的人生至今一帆风顺,恭喜,你是幸运的,但仍要未雨绸缪,防微杜渐。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去认识法律、理解法律吧!如果你的人生正处于风口浪尖,也不要放弃,赶紧去请一个专业律师吧!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法治,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基石,唯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才可能为自己的人生保驾护航!

在此,祝愿大家一生平安!

 

孟雅姝写于

20184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