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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的户口迁出请求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发布者:田波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7日|分类:房产纠纷 |488人看过

    有些人购买二手房,可能是为了学位需要,而这与房屋上的户口有直接关系。但户口的迁出问题,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法院会不予受理,虽然公安机关有过将二手房出卖后拒不迁出的户口统一安置的政策,但实地落实起来难度很大。

    那么,在二手房买卖中,如果对户口问题比较关注的,可以约定迁出户口的时限及逾期迁出的违约责任,甚至可以设置逾期到一定时限有权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条款,法院对迁出户口不能受理,但对卖方逾期迁出的违约责任则可以受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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