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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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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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后财产继承问题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20年06月04日|分类:私人律师 |252人看过

一、可以通过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的方式解决你的 问题,在遗嘱公证中约定,女儿死后,其名下的房产由母亲单独继承,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可;

二、申请办理遗嘱公证通常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权属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折等);

4、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5、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

6、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希望对你有所标准,有疑问可以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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