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应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目前各地均设有行政服务中心,里面也有劳动工伤窗口,便于申请人申请认定工伤。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劳动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或工伤本人、伤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发生之日或劳动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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