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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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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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平等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9年04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304人看过


第十三条 夫妻平等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 夫妻姓名权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 夫妻的自由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 计划生育义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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