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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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罚金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9年03月22日|分类:刑事辩护 |327人看过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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