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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职工伤亡和职业病的确定及处理规定原则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 |334人看过举报

有关职工伤亡和职业病的确定及处理规定处理原则

  用人单位不管自己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有伤亡和职业病发生时,须由单位提供足以证明并非本身原因而造成的事故,否则即认定为单位责任,受害者不必一定要负举证责任。

  (2)伤亡补偿等责任是法定责任,不能由劳动关系双方约定方式予以免除,患工伤或职业病的劳动者应享受的待遇:

  a.经治疗伤愈后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医疗结构应作出医疗终结结论,医疗期最长为18个月;

  b.到指定医院治疗,包括旧伤复发或评残后继续治疗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路费全额报销,经医院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外地治疗,其所需交通费、食宿费等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c.工资、奖金照发;

  d.住院期间,按有关规定发给伙食补贴,经医院确定需护理的,按医院护工标准发给护理费;

  e.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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