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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7年11月21日|分类:房产 |366人看过举报

个税

  继承: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1%。

  遗赠: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1%。

  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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