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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盆跌落砸伤行人的情况在侵权法上属于物件致人损害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7年04月21日|分类:合同纠纷 |371人看过

花盆跌落砸伤行人如何处理

花盆跌落砸伤行人的情况在侵权法上属于物件致人损害,物件致人损害主要包括人工构筑物致损,堆放物致损和树木折断致损三类情形,其责任承担形式要根据具体情形作分析,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人工构筑物致害责任。这种责任也叫做公共营造物致害责任,凡是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欠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公共构筑物造成他人损害,是由于公共营造物设计、施工缺陷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

(二)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

(三)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树木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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