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私信问我说,我只是帮助杀猪盘取了个款,怎么成了诈骗罪共犯呢?
我办过的一个电信诈骗案,多人共同作案,但是最后判决罪名却不一样。
有的犯罪嫌疑人,不仅实施取款行为,而且事前提供银行卡用于接收赃款,那就构成了诈骗罪的共犯;
因为你的帮助行为,在诈骗正犯的实行行为完成前就开始了,
侵害了诈骗罪的法益,没有你诈骗行为是无法完成的。
如果诈骗已经成功了,受害者把钱打过来了,你才被喊去帮忙取款,
还能定共犯吗?
不能,这种情况应该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这就是律师辩护的时候可以去为当事人分析的,此罪还是彼罪,量刑的差别是巨大的。